为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璧山委组〔2015〕174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派优秀大学生到村工作。
一、 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派优秀大学生5名。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5周岁以下(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前一天;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村干部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承诺在村服务1年以上。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丁家街道党群办330室;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 -5:00。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2寸免冠照片、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二)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包括理论知识测试及计算机水平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报名完毕后街道统一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笔试成绩于考试完毕当日当场公布。
2、面试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三)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街道党工委将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公示
拟选派人员按《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璧山委组〔2015〕174号)等有关要求,在丁家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如经调查核实确实影响招聘的,取消相关人员的选派资格。
六、试岗
拟选派人员实行1个月试岗期,试岗期内在街道办事处接受试岗期考核,试岗期满经考核通过的,正式予以聘用,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选派
试岗结束后,由街道党工委完善相关选派手续,明确选派人员挂职岗位村。选派人员挂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自党工委研究之日起计算挂职时间,期间由街道党工委安排3-6个月的街道业务科室顶岗锻炼。挂职期间街道党工委按照年度开展考核,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安排挂职。
八、待遇
挂职人员参照村“两委”副职干部待遇标准落实相关待遇,同时享受村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季度村干部奖励性绩效。
九、纪律要求
公开选派优秀大学生到村工作,是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他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1480021,15023323722。
本简章由璧山区丁家街道党工委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