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杭州钱塘新区治安防控专业力量建设,全力做好各项安保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考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男性45名,女性5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满十八周岁以上(2002年1月1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省内烈士、公安英模以及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用工关系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招考原则与程序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考生自愿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6日-17日,每日9时-16时,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杭州钱塘新区学林街1616号公安大楼十一楼会议室。 4.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人员索引页及本人页)、报考所需学历毕业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者将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具有其他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内容为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具体评分标准及评判依据参照原《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政治理论、基本法律知识等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体能成绩30%和笔试成绩30%及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公务员有关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执行。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或放弃的),可从符合条件的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钱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待遇 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首期签订劳动合同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辅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待遇人均10.4万元,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层级管理的薪酬制度,每年按基数动态调整。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应着运动装、运动鞋。 (四)报考人员往返路费、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有关招考信息可在杭州钱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qt.hangzhou.gov.cn)信息公开栏查询。报考咨询电话:87283067 (吴)。 (六)本公告由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 2020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