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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人|洪洞县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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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2 17: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提升全县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到村工作大学毕业生170名,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本次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工作地点长期在农村,任务繁重,鼓励洪洞生源地或籍贯在洪洞的大学生报考。报考大学生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时间节点进行计算,为1990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1年当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纳入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大学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工作。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存在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种不能”情形之一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在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8.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9.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10.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11.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2.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招聘资格条件(包括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21年9月22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洪洞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洪洞县人民政府网(www.hongt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8:00—10月4日18:00。

(3)报名网址:http://htzz.bmren.cn。

(4)报名及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址: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ongtong.gov.cn)

(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当年内不得同时报考参加临汾市其他县(市、区)的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招聘考试,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洪洞县2021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1寸免冠蓝底正面证件照(25×35毫米,分辨率255*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洪洞县委组织部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10月6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按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4.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按照公告要求自行打印。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洪洞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洪洞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及格线为60分。

(3)笔试内容:

《科目一》: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等;

《科目二》: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农村基本知识、农村实务等。

(4)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已纳入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大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就业人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4)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若条件仍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中共洪洞县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

(2)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3个工作日内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表现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空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

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洪洞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后,由洪洞县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个人志愿、专业特长和农村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岗位,按程序进行聘用。被聘用人员先在乡镇培养锻炼一年,在村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锻炼时间),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工作岗位,也不允许报考其他招聘考试。

(二)待遇

聘用大学生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洪洞县乡镇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执行国家见习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具体事宜均在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下载后,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357-6221581(洪洞县委组织部)。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洪洞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请报考人员在工作日、工作时间进行咨询。

附件:


2.附件2: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种不能”情形.docx
3.附件3: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doc
4.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docx
5.附件5:洪洞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报考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洪洞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组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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