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及成立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的通知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干部3名。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须满5年(截止2021年9月25日,含试用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专业条件
(1)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从事过秘书岗位工作或从事过宣传岗位工作优先。
(2)具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9月25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双休日正常报名),在贺兰县委宣传部113室报名(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B座一楼)。报名咨询电话:0951-8061346。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可在上述网站自行下载填写《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
4.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印章(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表》(一式三份);近三年受表彰奖励情况相关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县委宣传部在收到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选调职位进行裁减或取消,并于报名结束后在贺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贺兰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职位裁减及取消情况。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根据自治区机关事业编人员应当具备的能力素质设置。
(一)笔试(40%):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名额及岗位。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阅卷完成后,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因特殊原因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因自愿放弃导致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6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序号、逐一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
面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报名者总成绩。考试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组织考察
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工作实绩。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法进行,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人员人数与遴选名额不高于2:1比例(含)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对因特殊原因低于2:1比例进行面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考察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成绩×70%+考察组评分×30%。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考察工作结束后5日内,通过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综合得分。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拟选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组织一次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最终体检有不合格人员的,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递补。
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用人员先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跟班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其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评价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出具该人员跟班试用情况的组织鉴定,客观反映其现实表现。
七、重要提示
(一)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选调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
(三)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要求详见《2021年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公开选调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四)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及传真:0951-8061426(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报名电子邮箱:hlxcb@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951-12388 8063266(县委组织部)
附件:1.《2021年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公开选调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贺兰县委宣传部
2021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公开选调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一、考前14天开始,考生应通过我的宁夏APP领取个人“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并按要求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打卡期间,“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在考试前转为“绿码”。
二、考试当天,凡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凭准考证、身份证,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低风险地区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
三、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在考点、考场期间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并注意做好手部卫生,在进入考场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接受考点工作人员对本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核验。
(一)“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若现场测量体温≥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行程的考生,须填写《健康行程承诺书》,承诺来自非中高风险地区,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但健康监测期满(社区出具解除通知书),经体温检测正常的,可正常参加考试。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当场考试结束后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接受核酸检测。
八、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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