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卫健系统2021年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79名,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由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9名(差额事业编制),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5名,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共74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南宫市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
2、本次招聘涉及年龄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3、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求。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9月27日在南宫市人民政府网、南宫发布公众号、邢台人事考试网、河北人社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上午9:00至10月15日下午17:00。
交费时间:2021年9月30日上午9:00至10月16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学科)岗位。
报名网址:http://www.xtrsks.com(邢台人事考试网)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南宫市人社局303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条件的核减(销)岗位数,调整到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对取消的岗位,及时公告,报考此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条件重新报名。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虑到新冠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报名网站。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降低比例),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出具的证件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3、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由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
4、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5、考试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卫健局按岗位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负担,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其个人档案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社会关系、个人诚信、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其中,拟招聘到疾控中心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直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开选岗,拟聘人员按各岗位分组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公开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体检的顺序,选岗前,因个人原因放弃选岗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被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差额事业人员入编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被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
六、其他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五)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考生在招聘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入场前要提前做好健康码备查并进行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考试等工作。
(六)本《方案》由南宫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南宫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9-5058868(人社局)
0319-5162713(卫健局)
技术咨询电话:0319-3170526(网上报名平台)
南宫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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