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9月至1986年9月期间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21年9月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三)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行政复议等法治类工作辅助人员,7名,性别不限。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如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的,专业可放宽至不限。
2.具备较强的法律专业水平、文字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工作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琼河巷2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材料:
(1)《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2021年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临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登陆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境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5)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2张照片贴在报名表上,1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交给审核员,用于制作准考证);
(6)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前往福州市鼓楼区琼河巷2号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402室报名。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请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同时体温正常(37.3℃以下)方可报名;
(2)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并以压缩文件形式(RAR格式,文件统一命名为“某某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fzglfzb@163.com;纸质报名材料待领取准考证时提交。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前往福州市鼓楼区琼河巷2号鼓楼区司法局402室领取准考证,如本人因故无法前往,可委托他人携带《代领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准考证。请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同时体温正常(37.3℃以下)方可领取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
1.报考者的面试合格线不低于75分。
2.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3.面试前请下载打印《2021年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如实填写,于面试当日提交。同时,报名人员须持“八闽健康码”绿码,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同时确保体温正常(37.3℃以下)。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报名人员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好口罩,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示在鼓楼区机构专题专栏司法局专栏网页。http://www.gl.gov.cn/xjwz/ztzl_1/zfgzbm/sfj_39400/
(四)聘用
(一)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拟聘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及区(县)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经核验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核验未通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后应服从我局岗位工作安排。
(五)薪资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每月应发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应发工资的60%—80%核定,聘用后根据岗位、工龄、学历、技术等级、年度考核等条件予以工资晋升,提供午餐补贴,依法缴纳养老、失业保险、工伤、生育、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岗位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进行设置,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邀请纪检干部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报名电话:8756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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