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以下简称“通州湾示范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通州湾示范区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nantong.gov.cn) 、通州湾示范区网(tzw.nantong.gov.cn)公告。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2021年毕业生指在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人员;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以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4. 1986年10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于1981年10月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于1976年10月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1971年10月后出生;
5.具备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的考生须出示“苏康码”绿码及行程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出示或者出示规定日期之前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得入场,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四、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国家和江苏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通州湾示范区卫生健康系统编制内人员。
五、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邮箱报名(114996129@qq.com),邮件标题内容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
1.邮件附件报名材料目录:
(1)通州湾示范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注明联系方式);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专业技术资格任职经历证明或聘书;
(7)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注册证书;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标准扫描件,制成PDF文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114996129@qq.com。
2.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日起至10月20日16:00;
3.资格初审:2021年10月8日09:00~10月21日16:00;4.陈述申辩:2021年10月9日09:00~10月22日16:00;
5.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10月8日09:00~10月23日17:00;
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通州湾示范区网(tzw.nantong.gov.cn)公告。
(二)考试方式
所有岗位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1.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天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于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
资格复审通知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会同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
(3)资格复审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陈述申辩。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
(4)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对象。进入面试考生随身携带《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相应能力等。
(4)面试成绩计算、公布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所有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总成绩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公示。
(四)考察体检确定方式
1.体检
体检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与备案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审核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州湾示范区网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因拟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
委人数为奇数,为7人。面试中如涉及专业内容的,评委应当以同行专家为主。
(二)严肃工作纪律
1.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09号)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内定名单、依人画像、设置歧视性条件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513-81680387;0513-86916693(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监督电话:0513-81680036(通州湾示范监察审计室)
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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