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生态环保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按照上级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劳务派遣环境监测执法辅助人员20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数。
公开招用劳务派遣环境监测执法辅助人员20人,要求男性。
二、招用条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1.学历要求:普通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4.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疾病。
(3)服从分配。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曾经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4)全日制普通类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用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用工作按照发布招用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等步骤进行。
(一)公告时间
2021年10月9日通过微信公众号“玉田人社”、“玉田人才”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 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6日9:00-10月20日17:00。
2.报名网址:通过下载微信小程序“玉田在线招录”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玉田人社”【公开招聘】菜单、“玉田人才”【考录动态--公开招聘】菜单进入。咨询电话:0315-6181543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3.报名收费: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
4.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17:00
5.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17:00
6.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0月22日、23日。
(三)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按照岗位代码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用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用公告》,按照操作指南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用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用计划。
(四)考试
此次招用考试由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进行。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时间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事业单位职业能力测验知识,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五)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准考证、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审核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和地点详见微信公众号“玉田人才”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依据招用名额按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专业为环境管理、环境工程、化工等相关专业考生;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由县公开招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村委会(街道办)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招用人员现实表现证明,重点考察招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报到证(派遣证)等材料;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指标缺额,按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人选,在“玉田人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用条件的取消其拟招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招用。
(七)招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招用生态环境分局劳务派遣环境监测执法辅助人员,与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签订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八)培训上岗。县生态环境分局集中对新招用的劳务派遣环境监测执法辅助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后,进行统一分配。要求招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上岗。无故不到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九)补录。因体检、考察、公示、招用等环节中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招用人员待遇
1.在劳动合同期内,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管理。考核不合格者,玉田生态环境分局有权将其退回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并由通宇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提出辞职时,需提前一个月向玉田生态环境分局分局递呈书面申请,同时向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方可辞职。
3. 招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2650元。工资保险等费用由财政拨付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发放工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五、相关事宜
(一)报考人员按规定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培训等。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规定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招用资格。
(二)考试成绩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玉田在线招聘”查询,招用结果关注“玉田人才”微信公众号。
(三)本次考试由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包括命题、印刷、监考、阅卷、登统等环节,全权负责公开招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笔试工作。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玉田县通宇劳务输出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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