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外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01岗 动物检疫协检人员4名
1.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动物生产类和动物医学类专业优先考虑);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3年1月1日以前、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畜牧兽医、医疗医护等工作经历或者复退军人,驻晋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困难人员等条件的,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2.岗位职责:负责协助我局派驻至各定点屠宰企业动物检疫班组开展动物检疫工作。
(二)02岗 畜牧兽医行政辅助人员1名
1.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动物生产类和动物医学类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3年1月1日以前、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2.岗位职责:负责协助我局畜牧兽医站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动物疫情应对处置工作、地方畜禽品种晋江马的保种工作、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
(三)03岗 乡村振兴办行政辅助人员1名
1.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3年1月1日以前、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练应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需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2.岗位职责:负责市委乡村振兴办相关文件上传下达,相关材料撰写,信息报道等。
(四)04岗 农业区划中心行政辅助人员1名
1.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3年1月1日以前、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定文字综合能力,熟练应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有相关会计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2.岗位职责:负责农业区划中心财务管理及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薪酬待遇
薪资待遇按晋江市农业农村局现行薪资福利标准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出勤补贴、绩效奖金等,享受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由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月19日下午17:00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①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其他相关资格及荣誉证书;
⑤本人近期2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⑥岗位要求具备工作年限和经验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离职证明,以上证明均须具体到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
3.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以上材料统一整理至压缩包发送至邮箱jjrz@jinjianghc.com,压缩文件标题为“姓名+农业局+应聘岗位”(例:张三+农业局+01岗)。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595-8200829617759896558。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和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共同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若无合适人选,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放弃该岗位招聘。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宜聘用事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聚才网予以公示3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2.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五、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聚才网(http://www.jucai.gov.cn/)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2.聘用人员与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工作。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晋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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