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林火监测巡护力量,进一步做好林业和草原防火巡护、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等防火工作,按照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编外用人实施办法》的通知(邢办字〔2020〕16号)要求,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邢台市林火监测巡护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岗位、数量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0周岁(1990年10月21日至2003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
4.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0月21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邢台市林火监测巡护大队)共招聘2人,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邢台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邢台市林火监测巡护大队)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0月13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邢台市林业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月22日(9:00-12:00,13:30-17:30)
报名地点:市林业局一楼102房间,具体地址:邢台市信都区郭守敬北路188号。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邢台市林火监测巡护大队)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招聘。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林业局人事部门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为主,一张卷,满分100分,成绩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6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考试考核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50%+面试×50%。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邢台市林业局网站公布考试考核总成绩。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招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根据邢办字〔2020〕16号文件精神,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如无以上情况人员或情况相同人员,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基本工资2300元/月,按照规定,市林业局负责为队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单位部分,个人保险部分从队员工资中扣除。
(八)有关要求
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安全进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环节,均须做好防控工作。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附件3)。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另行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本公告由邢台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12510,0319-2253314
监督举报电话:0319-2222662
附件1: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附件3: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附件
邢台市林业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