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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面向海内外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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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18: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泛珠三角经济区中心城市和“一带一路”枢纽城市广州。学校目前共有东校区、西校区、北校区、白云校区和河源校区等5个校区。学校学术传统深厚,崇教重学。现有工学、理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8大主要学科门类,其中控制科学与工程、职业技术教育学为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中国现当代文学、民族学为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机械工程为广东省重点培育学科。拥有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和新闻传播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电子信息硕士、会计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新闻与传播、机械、能源动力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已通过教育部公示。学校设有24个学院,72个本科专业,其中,理工科专业36个,文科36个,师范类32个,全校本科生37500余人,研究生1500余人。现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二级学院学院院长,竭诚欢迎优秀人才加盟我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

(二)财经学院院长

(三)管理学院院长

(四)美术学院院长

二、应聘条件与要求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职业精神和团队意识,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奉献精神;

(二)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工作经历,能够准确把握招聘岗位所在学院相关学科发展趋势,并在该学科相关领域具有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三)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等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管理水平、沟通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及团队合作精神。有相关行政管理经验,一般应具有重要科研机构或本科院校相关学院副职以上负责人的任职经历(或相当职务任职经历);

(四)应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的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应聘者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其他学院院长应聘者应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境外应聘者应在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终身教职副教授以上或相当层次职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应聘者和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聘期内能全职到岗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聘用后即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构成须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一)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推进学院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制定学院发展战略规划,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学院学科水平和影响力。

(三)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加强科研团队建设,打造高水平特色学科团队,打造高水平特色教学科研团队。

(四)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及科研机构的合作,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和国际化水平。

(五)加强产学研结合,推动与本学科相关产业的合作,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四、聘任期限与待遇(具体以签署的协议为准)

(一)校外应聘人员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校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完成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任务,具体面议。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请参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诚招百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博士公告》(http://rsc.gpnu.edu.cn/info/1044/3245.htm)。

(二)聘期原则上与现任中层干部一致,其中属提任的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调整岗位。

(三)入职为学校事业编岗位的,聘任期间纳入中层干部管理;国(境)外籍人才,聘为合同制管理机制特聘干部,聘任期间参照学校中层干部管理。

五、应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二)报名形式

请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应聘材料按顺序整理,并发送到电子邮箱gszpw@gpnu.edu.cn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以“应聘***学院院长+本人姓名”命名。

(三)应聘材料应包含:

1.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聘二级学院院长报名表》(附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个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从最初学历起提供),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重要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各类证书扫描件;

4. 2017年至今教学、科研成果业绩清单和3-5篇代表作;

5.证明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6.应聘岗位工作设想及预期目标,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及遴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并结合学校建设规划择优确定进入面谈人选,未通过遴选者,不予另行通知。

(五)面谈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线上或者线下方式,对其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等进行评估,深入了解人选政治表现、领导能力、综合素质、人岗匹配情况等。

(六)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谈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按照相关程序确定考察对象。如确无合适人选,可暂缓配备。

(七)考察和体检

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全面掌握相关人选履职表现、工作业绩、行业口碑、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对考察合格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任职(调动)

对拟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协议书,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调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并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原则上需在6个月内办完入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二)本次招聘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对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请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公告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510665

联系人:吕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86)020-38256619(86)020-38256203

电子邮箱:gszpw@gpnu.edu.cn

学校网址:https://gpnu.edu.cn/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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