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206号)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邯人社字〔2020〕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1年在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开发一批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现就第一批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且优先招用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残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现象;持有《就业创业证》;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适合工作需要。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时间:2021月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路9号珈鼎大厦二楼市人力资源市场。
(三)报名所需材料
1、邯郸市市本级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d.gov.cn)《公告公示》栏目下载打印,规范填写);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脱贫人口另需提供《贫困手册》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困难人员另需提供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残疾人员另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招聘岗位
(一)用人单位: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岗位:辅助性岗位
(三)招聘人数:20人
五、岗位待遇及聘用期限
对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
六、日常管理
根据文件要求,按照“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是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主体,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各用人单位与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