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县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更好满足基层公益性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50个。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夏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要求,且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
1.“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计算年龄以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年龄为准)。
2.“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3.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市其他失业人员。
4.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且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人员。
5.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就业困难大学毕业生
2017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夏县籍全日制本、专科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所需资料
(一)大龄失业人员所需资料:
1.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档案托管证明;
2.“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社区或居委会证明;
3.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市其他失业人员的低保依据;
4.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且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
5.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就业困难大学毕业生所需资料: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社区或居委会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局助学贷款贷证明;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民政局办理的低保证;
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以上要求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免冠照片2寸4张。
三、管理、待遇及期限
(一)管理
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勤工作。用人单位每季度负责将人员考勤、上岗表现如实上报夏县人社局就业与人力资源股,作为支付劳动报酬、享受岗位补贴的依据。
(二)待遇
执行夏县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规定给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三)期限
与用人单位签订不超过3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自动解除,不再续签。
四、招用数量及办法
此次拟招聘 50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根据拟安置岗位数量报满即止。
已经享受过三年公益岗位补贴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0月31日
地点: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夏县禹王大道中段)二楼218室
联系电话:13610695347
六、附则
本公告由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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