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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0年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本科岗位人员2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本科岗位人员27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2.招聘公告以及各环节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czhospital.com/ )。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报考年龄:
(1)博士研究生
须为全日制学历;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8月21日后出生),紧缺专业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 8月21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
报考年龄一般要求30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8月21日后出生),往届生或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的要求32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8月21日后出生),儿科、急危重等特殊紧缺岗位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8月21日后出生)。
(3)本科生
应届生要求25周岁以下(即在1994年8月21日后出生),往届生或具有医师资格证要求28周岁以下(即在1991年8月21日后出生),院前急救科医师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8月21日后出生)。
(4)有职称要求的岗位,主治医师要求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8月21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要求40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8月21日后出生),主任医师要求45周岁以下(即在1974年8月21日后出生)。
7. 医疗岗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本科往届生(2019年毕业生除外)须具有医师资格证。
8.报考医疗医技岗位的须有医学学历背景。
9.医师执业证的执业范围需符合报考岗位的执业要求。
10.应届生为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11.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因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较多,如考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的专业名称与《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专业要求不一致,但又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 由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1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14.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8月2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未满服务期的政策性定向生。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人员免笔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网上报名邮箱:czhospitalhr@163.com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 8月21日至 9月9日 17:30。
4.报名提交材料(扫描件)。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须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3)最高学历之前(高中之后)所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原件。
(5)毕业证及学位证的专业名称与《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专业要求不一致的,提供《学籍证明》(见附件4)。
(6)医疗岗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原件,如已注册另提供医师执业证原件。
(7)有住院医师规培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住院医师规培证原件(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由规培基地提供包含规培起止时间及规培专业的相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有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
(9)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单位相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以下三种材料之一:同期工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部门出具的同期社保缴费记录、同期聘用(劳动)合同。
(10)《2020年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请在附件下载,需手写签名后扫描)。
(11)《诚信考试承诺书》(请在附件下载,需手写签名后扫描)。
请将以上报名资料进行扫描、打包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压缩包及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如“120急救中心医师+张三”,发送到报名邮箱。报名资料发送成功后会收到报名邮箱的自动回复,如未收到邮箱自动回复的请与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确认。
5.报考人员须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本科岗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条件,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岗位最低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门批准确定。
(3)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于9月9日晚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
3、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 9月10日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
1、对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2、时间:2020年 9月11日8:00-12:00,14:30-17:30
3、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急诊科旁预检分诊处。
4、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一张两寸免冠照片。
(3)9月4日- 9月11日间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检测报告单原件,核酸检测须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具有检测资质的定点检测医疗机构进行。
(4)流行病学信息调查表(见附件5)。
(5)出示电子健康码、通信行程卡。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四)面试。
1.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2020年9月1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面试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内科楼八楼。
4.内容和方式。测试内容主要为岗位相关知识、综合素质。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进入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进入笔试;达不到1:3的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均进入笔试。
6.9月12日晚上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及入围笔试人员名单。
(五)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或相关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13日9:00-10:30 。
3.笔试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内科楼八楼。
4.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其中,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免笔试人员按照所在面试评委组所有评委平均分排名。经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研究,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综合成绩与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影像医学岗位、核医学岗位、介入岗位、放射治疗岗位的人员须加做甲状腺功能项目检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须到临床试用1个月,成熟人才试用时间可适当放宽)、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出拟聘用人选,按政策程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因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替补截止期限为公布体检入围名单之日起60天内。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笔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措施和要求
1、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报名前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
2、考生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
3、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1)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3)领取准考证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领取准考证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4) 8月29日零时以后入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4、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且领取准考证前7天(9月4日- 9月11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5、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6、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自本通知发布后直至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自觉做好防护防控,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招聘工作由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225017
七、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2225165。
附件1: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第二批人员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附件2: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4:学籍证明
附件5:流行病学信息调查表
附件6:考生面试(笔试)纪律及注意事项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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