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十四五”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学院教科研团队力量,提升产学研和社会服务能力,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我院工作,加快推进“双高”建设步伐,促进学院各项事业更好发展,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早日实现职业本科大学的建设目标。根据《关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公立医院使用空编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86号和《山西工程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引进高层次人才46人。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积极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努力探索、完善教师队伍补充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新机制,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博士研究生、教授和正高级工程师。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在教科研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五)引进人员年龄要求:
1、应届毕业的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2、教授或正高级工程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专业急需且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引进岗位和数量
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数量见表1。
表1 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数量
招聘岗位
| 需求专业(专业方向)
| 博士
| 教授或正高级工程师
| 专技1
| 机械工程类:
(智能制造、机械电子、数控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方向)
| 6
| 5
| 专技2
| 电气工程类
| 2
| 2
| 专技3
|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智能控制技术)
| 2
| 2
| 专技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大数据工程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等方向)
| 6
| 5
| 专技5
| 工商管理类(大数据与会计)
| 2
| 3
| 专技6
| 建筑类(建筑工程)
| 2
| 2
| 专技7
| 采矿工程类(智能采矿技术)
| —
| 2
| 专技8
| 冶金工程类(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 —
| 2
| 专技9
| 教育类(思政、英语、数学、体育)
| —
| 3
| 合 计
| 20
| 26
|
五、引进人才待遇
(一)博士
1、财政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工资标准。
2、绩效工资:按教学岗教授的绩效工资标准发放岗位绩效工资;两年后按照本人职称级别和实际完成的教学工作量进行绩效考核。
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
3、科研启动经费:学院为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博士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见表1),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按照学院有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表2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标准
学校类别
| 科研启动经费
| 安家费(税前)
| 双一流大学
双一流专业
| 理工20万元
| 60万元
| 文科12万元
| 普通大学
| 理工15万元
| 50万元
| 文科10万元
|
4、安家费:
表1所列博士招聘岗位1至岗位8为学院重点建设和发展专业,安家费按照表2规定的标准执行。博士安家费由人事部核定后分两次(上岗第一、二年年末)发放。
5、配偶安置:博士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为学院专业所急需的人才,根据本人意愿采用人事代理用工形式安置,实行同工同酬;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形式进入学院正式编制。
6、符合山西省、太原市有关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条件的博士,学院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引进人才享受政府给与的各类奖励、补贴和经费等。
7、引进博士在产业学院、合作企业从事科研工作,在产教融合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创新和贡献的,可以享受企业提供的奖励绩效。
8、对于服务期未满而调离的博士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与学院签订的协议执行。
(二)教授
1、财政工资:根据本人原工资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2、岗位绩效工资:按照教师岗教授绩效标准发放;一年后按照实际完成的教学工作量进行绩效考核。
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
3、科研启动经费:学院为引进的教授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见表2),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按照学院有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4、配偶安置:教授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为学院专业所急需的人才,根据本人意愿采用人事代理用工形式安置,实行同工同酬;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形式进入学院正式编制。
5、对于服务期未满而调离的教授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与学院签订的协议执行。
(三)正高级工程师
1、财政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人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核定起薪。
2、岗位绩效工资:按照教师岗教授的绩效标准发放绩效工资。
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
3、科研启动经费:学院为引进的正高级工程师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见表2),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按照学院有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4、技术开发条件保障费:根据产学研工作开展的情况,学院为高级工程师提供3万元的经费予以支持,用于学术交流差旅费用、图书和仪器设备购置。
5、对于服务期未满而调离的正高级工程师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与学院签订的协议执行。
六、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通过派遣或工作调动形式全职引进,占用财政拨款事业编制。
(二)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和报送材料
(1)网报时间:
第一批: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
第二批:2021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第三批: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1月15日
(2)报送材料:高层次人才应聘请将“高层次人才引进应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学历证书、主要业绩成果等电子扫描件,发送到邮箱sxgyrsc@163.com,按照“招聘岗位—博士、教授或正高级工程师—姓名”格式标明应聘信息,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初审及复审
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业绩成果等材料进行审核,结合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现状确定拟引进人选后,向分管院长和院长汇报。
3. 能力考察
能力考察分为专家组考核和实地考察。
(1)专家组考察:由人事部牵头组建专家考察组,聘用校内、外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家(不少于5人),对拟引进人选进行面试和答辩,综合考察其学术水平、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心理素质和发展潜力等,形成专家组考察意见。
(2)实地考察:人事部牵头人才工作组其他成员到拟引进人选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和基层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人事部将专家组考察意见和实地考察结果提交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组,并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研究。
4.体检和公示
对学院同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人事部通知本人体检,体检医院由学院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5.手续办理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人事部负责向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等上级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同时按照引进的方式和类别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人事部代表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目标。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