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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满城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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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0 18: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公开选调方式进行。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按岗选调的原则。

(三)坚持择优引进、规范操作的原则。

三、选调人数

本次共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为全额事业费人员,聘用后具体岗位由区发改局统筹安排。

四、选调条件

选调职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附件1),所报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参加选调人员须为河北省内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全额事业费编制人员,具有本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除试用期外,其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未满现岗位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要求的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以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9:00-2021年12月15日17:30

3.报名邮箱:mcxfgj123@126.com

4.报名要求:参加选调人员,须按照诚信的原则,如实填写《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纸质版报名表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的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到报名邮箱,文件统一格式为: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抽调专人对参加选调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形式反馈考生。

(三)现场审核

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现场资格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提交资料的原件,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专人进行现场或网络视频审查、确认。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并通知其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不合格者当面告知其结果及原因,对存疑或有争议的,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并作出最后结论。同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重点侧重考察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和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人数与面试成绩排名1:1的比例,公布参加进入下一步考核环节人选。如面试成绩并列,优先进入考核程序的顺序为: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

(五)考核

考核由区发改局负责,主要考核内容为:一是对进入考核人员人事档案、工作履历、编制、学历层次、人员身份等的核实;二是对拟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

考核阶段出现不符合选调所需条件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由区发改局组织实施,在选调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体检阶段出现不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选调结果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调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不指定面试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二)选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同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建立严格的责任保障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四)选调人员聘用及待遇。被选调人员根据区发改局岗位设置情况,在岗位职数内予以聘任。

(五)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

(六)为做好选调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身体健康,确保我区选调工作平稳、安全、顺利,请考生按照防疫须知做好防疫工作(附件3、附件4)。

咨询电话: 0312-7071123

监督举报电话:0312-7028358

附件:

1.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考生防疫须知

4.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注:附件1-4请点击附件1-4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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