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具体情况详见《长治市上党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在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名额中,设置8个 “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 用于公开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主要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服务基层岗位人员须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具体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按照《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长办发〔2019〕35号)通知精神,招聘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置。
(八)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各级各类在校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籍和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5.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规定了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现仍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报考证明)的人员;
7.“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者;
8.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考试公告、相关表格、承诺书等均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查询、下载、打印,网址: www.shangdangqu.gov.cn/,请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关注。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21年12月9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13日17∶00期间登录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个人简历从本科院校时间填写,本人有兵役、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必须在个人简历栏中认真填写(无缴费的工作经历不填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基层项目必须实事求是规范填写,一经聘用将以登记信息确定相关待遇,比如:兵役、有交纳过保险的工作经历等,未实事求是填写的聘用后不予认可。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上传照片要求
(1)必须保证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辩认的红底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
(2)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尺寸34*45毫米,格式jpg,文件不能大于30KB;
(3)上传照片中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就应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3.资格初审和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报名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到 2021年12月14日17∶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费用
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每人100元。
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大学生、城市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
凡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并于2021年12月20日17:00前持本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减免考务费用的材料 (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原复印件)到长治市上党区民生大厦618进行确认,经确认后考试费原渠道退还至本人帐户。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将不再享受费用减免政策。
5.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截止2021年12月15 日17∶00整未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减少招聘岗位数,使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招聘岗位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则取消该岗位,如“同一学科男(女)性别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岗位比例,减少的岗位数合并到另一性别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不达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并将其合并入相应学科的相应性别岗位。
凡报名人数不达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无需考生重新改报,相关信息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注册时,登录帐号及密码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字符,请务必牢记。
7.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上党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所报岗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笔试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各岗位专业范围内相对稳定的系统化知识。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数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告成绩,考生即可登录长治市上党区政府网站查询成绩及排名。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达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如果不达1∶3比例,取消或核减至相应的招聘岗位。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须提供退伍证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本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人社部门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项目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开始前,如有放弃者,依据岗位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4.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说讲课形式,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缺考人员造成某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通知。
5.公布总成绩和入闱名单
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笔试成绩仍并列者,依《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闱,如仍并列,提交招聘领导组决定。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得分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区招聘领导组指定体检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组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自行放弃的考生, 5年内不得报考上党区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如考录上党区公务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其政审考察视为不合格。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开始后各个环节所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同学科分男女岗(总成绩并列的,排名同上述并列办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自主选择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人员参加同岗位总成绩排序依序选岗,并签字确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承诺书内容为聘用合同附款双方另行约定内容,考生必须履约),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出上党区教育系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定岗定级,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招聘纪律及要求
1、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区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扰乱招聘工作秩序,阻碍招聘工作。对提供虚假信息、证件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纪、违规被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移交司法机关。
2、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55-8095131。
六、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长治市上党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55—8095112)。
附件:
2.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x.docx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doc
4.承诺书.docx.docx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xls
6.体温监测登记表.xls.xls
长治市上党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