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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献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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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 18: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和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县(市、区)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备案的批复》(沧人社批〔2021〕15号)、岗位现有空缺情况及献县融媒体中心用人需求,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及证件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共有招聘岗位22个,招聘工作人员25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献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报考献县财政局财政综合改革服务中心“管理”岗位、非税收入服务中心“管理1”岗位的考生要求献县户籍或生源地,其他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报考教育类岗位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此次招聘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献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时间、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13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的;

   2、失信被执行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献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发布献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考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中高风险地区来献县人员需隔离期满),在报名、考试等环节都要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河北健康码“绿码”,接受行程码查验,除身份核验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测温正常才能参加招聘。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防疫人员进行判断。请考生根据自己报名及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参加报名、考试。

   (二)报名

    1、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021年12月13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下午5:00。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及证件审查

    资格及证件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登陆献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献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其他要求证件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要求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到县人社局一楼南侧公开招聘报名处报名。按照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开考比例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开考比例设定为: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命题、阅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笔试科目:

    第一类(教育类):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第二类(综合类):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第三类(卫生类):卫生类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

    第四类(播音新闻制作类):播音新闻制作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及考场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12月23日,地点在献县人社局七楼事业股。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面试

     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冀人社字[2014]25号)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县纪委监委监督的方式进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封闭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播音主持4个岗位采取“出镜试播”的方式进行,“出镜试播”采取抽取新闻稿件进行新闻播报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具体面试时间、面试考场地点和面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公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保留2为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院校录取批次高者、基层工作经验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照此排名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报考教育类岗位人员,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选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献县融媒体中心聘用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21年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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