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乡村医生人才队伍,根据巜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汾西县2021年“乡招村用”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临人社函[2021]292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招村用”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4名,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4名。其中:勍香中心卫生院1名,和平中心卫生院1名,对竹中心卫生院1名,团柏乡卫生院1名。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是我县现有聘用在岗的乡村医生,且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地乡镇卫生院。
2.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且具有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具有中医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不受学历限制。
3.年龄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即男性1976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女性1981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程序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招聘工作全过程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发布公告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enxi.gov.cn)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由县医疗集团负责组织。
1、报名时间:2021月12 月22日至26日8:00-18:00
2、报名地点:汾西县人民医院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书;
(3)所在村“两委”、乡镇卫生院和医疗集团出具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在岗证明;
(4)近期2寸红底免冠证件照4张;
(5)报考人员填写《汾西县2021年“乡招村用”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人员信息表》一式三份。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医疗集团对考生资格全程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或在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及考试条件的,在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3)新冠肺炎密接、次密接人员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允许现场报名,采取委托方式报名,现场报考人员需佩戴口罩。
5、资格审查
县医疗集团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严谨变更和放宽资格条件,坚决防止因资格审查引起的招聘纠纷。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由县医疗集团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命题和阅卷。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临床专业知识、公共卫生服务知识及健康扶贫业务知识。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即须达到本县本次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及以上)。
笔试成绩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成绩以及所对应的乡镇卫生院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并列第一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医疗集团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考察由县医疗集团负责,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开展服务对象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考察结束后,由县医疗集团写出书面报告,提出考察意见。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形成报告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经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乡镇卫生院招聘的“乡招村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一经聘用,纳入汾西县医疗集团所属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仍需在村医岗位工作,不得调动、借调。有关人事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执行。
应聘人员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五、疫情防控
1.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报考时交工作人员。
2.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应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3.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4.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体检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5.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www.fenxi.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7-5122818。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2:汾西县2021年“乡招村用”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人员信息表.docx
附件3: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4:近14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xlsx
汾西县“乡招村用”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
2021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