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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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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0 18: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2021年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为鼎城区卫生健康局主管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一12月29日( 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00 )

报名地点: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楼三楼会议室

(三)资格初审

1.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政策指导,由主管部门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21年12月30日前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报名需准备的资料。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本次招聘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

(四)岗位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2:1。

六、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予以公示。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2.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4:30一17:00),领取地点为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考试院办公室。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需代领的,由被委托人持本人和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七、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区卫健局申请,区人社局批准,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卫健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区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应聘者一经聘用,需在用人单位服务至少满5年。

十二、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2021年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十三、注意事项

1.防疫。湖南省内应聘人员持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报名或考试,湖南省外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或考试当日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报名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应聘人员不允许报名和考试。现场报名及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时除外)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鼎城区人力资源考试院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防疫健康筛查方案,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配合完成防疫健康筛查工作。

2.招聘各程序相关信息均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再对应聘人员进行单个通知,凡不按规定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0736-7384915(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6-7376112(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考试咨询电话:0736-7382270(鼎城区人力资源考试院)

监 督  电 话:0736-7376036(鼎城区纪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组)

0736-7385228(鼎城区纪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




常德市鼎城区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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