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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魏县招聘社区工作者和选聘社区服务人员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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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0 18: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我县主城区社区工作实际,拟将我县原有6个社区调整为12个社区。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0名(设AB岗:A岗10名限中共党员,B岗10名),同时选聘社区服务人员40名,现就公开招聘和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选拔人才。对于参加招聘的人员,在笔试、面试、政审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对于参加选聘的人员,在组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政审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选聘)的方式和岗位设置

社区工作者按照公开招聘程序进行,社区服务人员采取个人报名、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0名(设AB岗:A岗10名限中共党员,B岗10名),选聘社区服务人员40名。

三、招聘(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养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具有魏县户籍或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具有魏县户籍;

6、已就业或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合同(协议)或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公开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4日至2004年1月4日之间),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社区服务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出生日期在1976年1月4日至2004年1月4日之间),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本人具有魏县户籍,在主城区居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

5、现役军人;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优先。

    (六)公开招聘(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与方法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通过魏县党政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报名条件、考试招聘等工作的环节和时间节点。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1月7日;

报名地点:设在县人社局五楼508房间。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在报名时间内,考生需填写并打印《魏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交身份证、报到证(非全日制可不提供)、毕业证、户口本(配偶是魏县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等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经就业和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要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协议或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小2寸免冠红底照片8张;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核

对所有报考对象逐一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证明材料是否属实等。审查人员对每个证件和证明材料给出审核结论。

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所有报考人员笔试内容相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的比例不高于2:1,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和能力,同岗位考生在同场、同组面试。

2、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有社区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选聘的程序与方法

选聘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通过魏县党政网公布选聘信息,以及报名条件、选聘程序等工作的环节和时间节点。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1月7日;

报名地点:设在县人社局五楼508房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在报名时间内,考生需填写并打印《魏县选聘社区服务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交身份证、户口页、毕业证、报到证(非全日制可不提供)、居住证明(由原六个社区或主城区居委会盖章)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经就业和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要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协议或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小2寸免冠红底照片8张;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核

根据选聘需求计划,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对报名人员进行相关条件审核。资格审核无问题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如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选聘需求计划三倍及以上,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的比例不高于2:1,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和能力。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相关条件再行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拟招录人员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管理与相关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选聘的社区服务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劳务派遣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择优续签一次。录用人员管理使用、工作分配、日常考核由县民政局负责。录用人员工资、社保及派遣服务费等所需资金由县民政局向县财政局申请后拨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工资发放、社保缴纳、档案管理等相关事宜。

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执行河北省确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社区服务人员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七、招聘(选聘)工作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本次公开选聘(选聘)所有通知在魏县党政网发布,请考生关注魏县党政网,因未关注魏县党政网而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负责。

(四)本次公开选聘(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选聘)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公开招聘(选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报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报名情况等对招聘(选聘)工作进行相关调整和调剂。

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0310-3530046、3531158

县民政局0310-3360652

监督举报电话:0310-3531202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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