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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体育局招聘6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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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5 17: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河北省体育局事业单位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体育局运动技术学校:承担学校院内基建、训练场馆维修及其他国有固定资产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学校院内省体育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后勤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原体工大队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承担体育项目运动科学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以及青少年骨龄测评等工作;承担运动员科学选材、运动员机能评定、运动技术诊断以及制定运动员科学训练方法、训练手段、营养与恢复方案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反兴奋剂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检验检测、业务培训、咨询交流等工作;承担对涉嫌兴奋剂违规行为调查的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提供体育科研信息咨询工作;承担省体育局优秀运动队的医疗保障,开展运动医学的科学研究,以及省体育局干部职工的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社会体育中心:承担全省社会体育项目开展和发掘整理,负责社会体育运动和项目的普及与提高等工作;承担举办或委托承办社会体育项目的国际、国内和全省性比赛的工作;承担组队参加全国及以上级别的各类社会体育项目赛事、交流活动等工作;承担社会体育项目裁判员、教练员、辅导员等相关人员培训以及运动员和后备人才培养、选拔、训练等工作;承担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荐、培训、考核、报批、确认等落实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的工作;承担办理省级体育社会团体和省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筹备申请、成立、登记、注销登记和年度检查初审等相关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青少年业余训练中心:承担全省青少年业余训练竞赛、后备人才队伍培养以及青少年训练运动员注册等工作;承担对从事青少年训练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实施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赛前文化测试等工作;承担全省青少年体育训练及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和俱乐部等建设以及项目进校园的工作;承担为青少年体育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发展交流中心:承担优秀运动员选聘、招聘和调动,以及奖学金、助学金、伤残保险及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的申报、发放和退役运动员保障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以及体育系统各类人员岗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承担体育专家人才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省体育局系统人事档案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体育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监管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省体育局系统涉外事务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与国外及港、澳、台的体育交流工作以及本系统人员出访手续办理等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田径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田径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田径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田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田径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田径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体操举重柔道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体操、举重、柔道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体操、举重、柔道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体操、举重、柔道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体操、举重、柔道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体操、举重、柔道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摔跤拳击跆拳道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摔跤、拳击、跆拳道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摔跤、拳击、跆拳道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摔跤、拳击、跆拳道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省摔跤、拳击、跆拳道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摔跤、拳击、跆拳道运动的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游泳、跳水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游泳、跳水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游泳、跳水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游泳、跳水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游泳、跳水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水上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水上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水上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水上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水上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水上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大球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篮球、排球、足球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篮球、排球、足球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篮球、排球、足球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篮球、排球、足球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篮球、排球、足球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自行车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自行车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自行车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自行车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自行车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自行车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射击射箭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射击、射箭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射击、射箭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射击、射箭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射击、射箭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射击、射箭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乒乓球、羽毛球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乒乓球、羽毛球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乒乓球、羽毛球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乒乓球、羽毛球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乒乓球、羽毛球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武术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武术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武术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武术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武术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武术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棋牌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棋牌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棋牌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棋牌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棋牌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冬季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冬季项目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冬季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冬季项目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冬季项目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冬季项目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体育馆(河北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承担馆内省体育局直属各单位办公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河北体育馆的场地设施的维护运营工作;承办国际、国内体育比赛;举办或承办各类文体演出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大众提供健身服务。

  河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承担场内省体育局直属各单位办公以及专业运动队训练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河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地设施维护运营工作;承办国际、国内体育比赛;举办或承办各类文体演出活动。

  河北省体育局航空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航空项目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航空项目运动推广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各类航空飞行表演、竞赛活动等工作;承担为航空项目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彩票中心:承担全省体育彩票的销售发行、归集结算以及彩票品种研发、开设、停止或变更和全省销售系统组织规划等工作;负责公布彩票发行、审计及公益金使用情况;代收代缴中奖彩民个人所得税;开展彩票业务培训、咨询和营销宣传。

  河北省体育局基建装备保障中心:承担省体育局系统大型体育设施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省体育局系统政府采购及招标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省体育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结算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省体育局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8名、管理岗位人员3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12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1年12月31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体育局网站(www.hebsport.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开考比例:除024、029岗位外,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体育局网站(www.hebsport.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河北省体育局网站(www.hebsport.gov.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66721(省体育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9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体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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