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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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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 10: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我校国内合作办公室拟公开招聘行政人员2名,工作地点为厦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起草并实施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合作规划;

2.拓展合作交流渠道,对接洽谈校地、校企合作项目及学校对口支援项目,以学校名义签订合作协议,做好常态化对接工作;

3.跟踪督促合作项目及支援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与校外合作单位沟通协调工作;

4.做好项目验收、总结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起点,境内毕业生应双证齐全,境外毕业生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3.本硕期间担任过班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者优先;

4.本硕期间参加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并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2年2月17日12:00前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华侨大学国内合作办公室公开招聘行政人员(2022年1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2月18日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二)考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考核将实行总分数线控制,即应聘者成绩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能力测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应聘者原则上应在接到录用通知后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直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首个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可续聘。工作满5年后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加学校长聘项目制的选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学校根据国家及属地政策,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0595-22693889。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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