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夯实我镇服务群众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面试、体检等工作,由天星寺镇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的形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基层就业服务协管岗位1人,民政协管岗位1名。
三、岗位职责
本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是协助开展民政、就业服务相关工作,具体工作根据实际安排。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
4.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5.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2月21日11时前。
(二)报名地点:天星寺镇政务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23-66456346。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红底免冠登记照3张,填写附件《巴南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四)资格审查:由天星寺镇人民政府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一)面试:面试由天星寺镇党群办负责,抽取有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确定各招聘岗位体检人员。在确定各招聘岗位最后一名体检人员时,若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时,执行排序机制优先聘用条款;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从其他岗位未进入体检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
七、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天星寺镇人民政府提出复检申请,由天星寺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政审
由镇政府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含对应聘人员本人的现实表现、政治历史情况、遵纪守法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天星寺镇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凡因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未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需于上岗前到区内任一镇街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成功办理失业登记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三年。并签订《重庆市巴南区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三)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40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1300元,其它福利待遇根据从事的岗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并缴纳社会保险。
(四)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和不能办理社会保险,予以辞退。
本简章由天星寺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巴南区天星寺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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