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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市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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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3 17: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宁远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文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岗位职责

1.案件检察、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2.庭前准备以及开庭时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3.案件卷宗整理归档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学历: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5.熟悉计算机操作,并能速记;

6.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8.聘用后,服从分配。

同等条件下,法律或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或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④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⑤个人及直系亲属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⑥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文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2日。

2.报名方式:网上填报。应聘人员填写《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文员应聘报名表》,附学历学位证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照,一并打包发送至宁远县人民检察院邮箱nyxjcy@126.com。邮件名称以“姓名+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文员报名”形式发送。

3.联系电话:0746-7222999,18942565727(蔡)。

(二)考试

1.笔试和技能考试

考试时间:2022年3月12日8:30-10:00(笔试),3月12日10:10开始技能测试。

考试地点:宁远县人民检察院九楼908会议室(笔试)、五楼503会议室(技能测试)。

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基本法律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技能考试主要考核计算机中文录入,根据录入情况进行计分。

2.面试

根据笔试和技能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因面试人员放弃等造成面试人数空缺的,按技能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可适当调整面试比例。

面试时间:2022年3月13日9:00开始。

面试地点:宁远县人民检察院五楼502会议室。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3.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凡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技能成绩高者入围。

4.体检结束后,由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5.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情况。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技能成绩高者优先。

(四)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1.试用。新招聘的司法文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应聘者在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年)。

五、待遇

(一)福利待遇。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070元/月,绩效工资578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单位承担部分),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本人承担。

(二)其他待遇。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聘用期间经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被录用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因聘用人员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可按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六、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绿色健康码、行程码参加考试,全程佩戴口罩。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县纪委监委派驻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特此公告。


宁远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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