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农民务工政策和服务落实,更好地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20号)、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设立乡(镇、街道)“就业服务工作站”并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吕人社函[2022]70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招用部分基层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员类型及数量
本次招用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36名(各乡镇3名)。
二、招用条件
(一)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要求;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基层服务工作;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用人单位分配;
(四)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4050”人员(指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3、长期失业人员(指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5、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指残疾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脱贫人员)。
高校毕业生指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3、在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担任法人或任职人员;
4、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人员;
5、曾经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8日至10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 文水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提交材料:
(1)《文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创业就业证》、档案保管证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包括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附件2、附件3)、二寸照片三张;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证明)、本科生需提交学士学位证、“4050”人员提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双向选择。用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和录用。对双向选择拟录用人员,在县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缴纳)。
五、录用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由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接受所在乡(镇、街道)的日常管理。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六、监督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358-3022465
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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