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全区急救系统高效运转、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实施,经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救护车驾驶员19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招聘驾驶员共计19名,招聘岗位和岗位人数详见《唐山市曹妃甸区卫生健康局招聘救护车驾驶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全部为男性,截止2022年3月14日具有唐山市户籍(含各县区)。
(二)年龄18-40周岁(1982年3月14日-2004年3月14日出生)。
(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及同等学历。
(四)取得C1及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及以上驾驶经验。
(五)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近3年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近3年,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六)身体健康,对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
(七)政治思想品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纹身,政审合格。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拘留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正在被司法或纪检部门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含原区编制外用工开除、辞退的);
3.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从事救护车驾驶工作情形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救护车驾驶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报名、考试、政审与体检、公示、选岗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3月22日。
2.报名地点: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同时需携带材料:报名时,考生需提交《曹妃甸区公开招聘救护车驾驶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从学信网自行打印)、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打印件(登录“交管12123”APP,选驾驶证,再选安全驾驶记录,申请期限近三年,申请完后等待几分钟,右上角下载第二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满分记录和准驾车型变更记录》打印)。所有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照片3张。
领取考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曹妃甸就业网。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驾驶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成绩100分,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相关知识。
2.驾驶技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驾驶技能测试分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确定初选人员
从驾驶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比例内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顺序确定,驾驶证类型较高者(以报名提供的证件为准);驾龄较长者;年龄较大者。
(四)政审与体检
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卫生健康局对初选人员组织政审、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政审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曹妃甸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天。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要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六)选岗。公示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成绩相同者,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四、待遇
经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实行社会化用工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不能胜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现行曹妃甸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招聘救护车驾驶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六、应聘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
1.为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安全进行,报名、准考证领取、考试(笔试、驾驶技能测试)、政审与体检等各环节,应聘人员均须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2)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
2.“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一律不得参加报名及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应聘人员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状况。登陆曹妃甸就业网下载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应聘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如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主要通过曹妃甸就业网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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