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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迪庆州公安局招聘4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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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5 18: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前期迪庆州公安局特警警务辅助人员未能满员招聘,根据工作需要,迪庆州公安局将面向社会补充招聘特警男性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经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文化素质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本公告招聘程序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职责

(一)人数。共招聘男性辅警43名。

(二)工作职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维稳处突、巡逻执勤、卡点查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突发性灾害事故救援等工作任务。

三、待遇标准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经费按每人每月6225元标准(含工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核定和保障,并给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发特警辅警服装。其他福利待遇:勤务期间食宿免费;每年组织1次在职健康体检;统一安排休假,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军事化、封闭式管理。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云南省户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14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身高在1.68米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国民教育学历),退伍士兵的学历条件放宽到初中及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双眼单侧裸眼视力在4.6及以上;

6.工作地属高寒山区,须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同等条件下,按照以下顺位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迪庆户籍考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特警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8日上午9点至3月20日17点30分。

2、报名地点:迪庆州人力资源市场(详见附件4位置图,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思给洛巷8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本人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携带《报名登记表》、《报名承诺书》原件,考生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属于退役士兵的,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的,需提供优先招聘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当天,还须提供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严格按照《迪庆州公安局特警警务辅助人员补充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执行,并现场签订《迪庆州公安局特警警务辅助人员补充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4、相关要求:一是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律不予受理;二是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三是报名时,对报名考生的身高、视力、纹身、学历、户籍、年龄、不得报考情形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和资料齐全的方可接受报名。四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报名时资格审查是考生报考条件的初步审查,仅为同意报考的结论。在后续其他招聘环节中,体能测评以测评结论为主,体检以医院体检中心体检结论为主,考察和政审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结论为主。

5、咨询电话:0887-8652266(州公安局政治部)。

(二)体能测评

1、测评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且同意报考的考生。

2、测评时间:3月21日。

3、测评地点:将在“迪庆警方”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4、测评内容: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标准和规定操作,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三个项目全部合格的体能测评为合格,其中一个项目不合格的体能测评为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经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请于3月22日到迪庆州人力资源市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对象:经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

2、笔试时间:将在“迪庆警方”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3、笔试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城区范围,具体详见准考证。

4、笔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版)等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权重。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比2的比例确定面试的考生。如果出现参加面试考生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的,则超过1比2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

2、面试时间:将在“迪庆警方”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将在“迪庆警方”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及成绩构成:面试以问答方式进行,每个考生时间为3-5分钟,分值为100分,占综合成绩40%权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后续资格。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有符合本公告“招聘对象及条件”基本条件第七点中优先招聘情形的按优先招聘情形办理,如果不符合优先招聘情形或同时具备优先招聘情形的,则按体能测评中男子1000米跑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取消后续资格,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将在“迪庆警方”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体检地点:迪庆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4、体检内容: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和本公告招聘条件等规定执行,委托资质医院的体检中心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过程中,由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对体检人员进行吸毒检测,检测结论为阳性或有吸毒史的,体检不合格。

(六)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参加考察和政审的对象,考察和政审工作由迪庆州公安局委托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组织实施,内容以不得报考的8种情形为主,同时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执行,考察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并经体检合格,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迪庆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和对象有异议的,可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反映的问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属实且影响从事特警警务辅助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属实且不影响从事特警警务辅助工作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鉴于特警工作的特殊需要,每年度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有工作单位报考的,在公示期满后,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上岗后,因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辞职造成人员减少的,按照减少多少、补充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录,补录对象为本次招聘进入面试程序且面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结合考生意愿和综合成绩排名情况,开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聘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未能履行服务期的,按合同追究相关责任;

(五)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务必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凡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招聘期间,所有成绩、信息统一在迪庆州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迪庆警方”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六)本次招聘所有考试环节,考生均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在笔试、面试、体检环节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对在各招聘环节中淘汰人员,不再单独通知本人,敬请谅解;

(七)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措施。进入考点必须出示云南健康码、行程卡,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八)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落实考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招聘监督电话:0887-8652212;

(九)此次招聘工作一切流程按公告执行,如遇自然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招聘流程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迪庆州公安局)负责通知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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