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品质、出精品、创经典,建设美丽新晋城”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到项目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品质化,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选拔20名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全市在编在岗的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工作2年以上(不含见习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在原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2.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选拔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拔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拔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不达比例时,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按岗位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实际报名人数小于等于岗位选拔人数,取消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分数不得低于75分。
笔试和面试均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cgov.gov.cn)、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zjj.jcgov.gov.cn/)、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公众号“善美晋城”、晋城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晋城公建”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拔工作人员公告,以及后续的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相关工作安排及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拔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官网(http://rsj.jcgov.gov.cn)。
2.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2年3月21日9:00至3月27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可能无法上传)。报名时只能选一岗位报,不可多选。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原发布选拔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结果,若未通过,不可补报其它岗位。报名成功后按公告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单位出具的进入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证明、原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建设管理或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证明、2020年和2021年的年度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考核表、报名表、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适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在原发布选拔公告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选拔其他环节使用。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拔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选拔公告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此次选拔的考察和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分数不低于75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选拔单位、参加体检的应选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中发现明显问题,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选拔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拔人员。
拟选拔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晋城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正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然后依次递补并履行公示程序。
公开选拔程序每个环节均在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选拔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考试准备。凡违反国家和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公开选拔人员聘用后,具体工作岗位由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根据全额事业空编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
(二)整个选拔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在任何环节均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
(三)选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五)选拔工作未尽事宜,由选拔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本次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所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咨询电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0356-2229221
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 0356-2122558
监督电话:
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0356-2229238
准考证打印咨询:0356-2199482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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