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在全县部分基层公益性岗位上拟招用60名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建档立卡脱贫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聘用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
我县基层公益性岗位聘用岗位为:10个乡镇、10个社区就业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主要职责为:完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制度,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广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对城乡所有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宣传和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扶持创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就业;提供就业咨询、就业推荐服务;调查掌握全县城乡劳动力资源情况,进行劳动力供求预测,建立信息网络,组织信息交流与咨询。
二、聘用对象
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置下列经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017年-2021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具有芮城县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4050”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4)长期失业人员(城镇户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就业创业登记证电子证书2份,公益性岗位申请表1份(见附件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以及下列各类人员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4050”人员,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招工表复印件(需档案存放单位盖章),主管单位开具“下岗失业证明”。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零就业家庭证明,所有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失业证明材料、《就业创业登记证》。
(三)长期失业人员(城镇户籍),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县级民政部门低保证明,失业一年以上证明,所有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
(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
1.人事档案托管协议书2份(档案需托管在县人才交流中心);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
4.其他证明材料:
(1)属于零就业家庭的,还需提交父母双方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2)属家庭困难靠贷款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贷款原始凭证;
(3)属于享受低保且失业一年以上的,还需提交低保证明和本人失业一年以上的证明;
(4)属于残疾人的,还需提交《残疾证》。
五、待遇及标准
基层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不超过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岗位补贴标准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支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其中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六、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由聘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要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上岗情况做到严格管理,对有冒名顶替、套取等违规违纪现象,承担全部责任。
七、申领《就业创业证》
申领《就业创业证》所需材料(二楼人才大厅办理):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
(三)1张2寸红底照片和1张小于50KB电子版红底照片。(U盘拷贝)
八、工作程序、地点、报名时间及咨询电话
(一)工作程序、地点
1.在县人社局三楼308室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通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县人社局四楼404室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电话
聘用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6日。
咨询电话:0359—3023699。
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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