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因业务需要,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江城县户籍,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服从管理,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有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者或文秘专业优先,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2.年龄在20岁-35岁之间,学历中专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疾病史;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吸毒史。
3.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时间为准。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江城县麻栗树行政区(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三楼办公室)
咨询及联系电话:0879-3723169
联系人:蒋娟美15925284310
(二)方式及要求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来报名,报名时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表》(见附件)。
四、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用工双方协商确定(江城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
五、招聘程序
1.初选:报名结束后,由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考核的人选。
2.考核:由相关单位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体检:考试合格后自行健康体检。
4.资格审查: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作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通知。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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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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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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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 身份证
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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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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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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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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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 庭
人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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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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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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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简
历
| 起止年月
| 在何单位(学校)
| 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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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员情况
| 家庭成员关系
| 姓名
| 就业情况
| 就业工作单位
| 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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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录用意见:
年 月 日
| 就业局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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