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潼南区教育事业单位决定面向潼南区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潼南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具体可报考范围详见附件1。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4.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5.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的工作岗位。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现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含新进人员试用期,新提拔领导干部职务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遴选各环节时间安排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等通知,将通过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cqtn.gov.cn/bm/qrlsbj/)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参加事业单位遴选,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考务机构做好疫情防控。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考报人员应真实准确提供相应报考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1日。
2.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潼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遴选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并按《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6)要求扫描相关报名资料发送到923743330@qq.com邮箱。
3. 《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收取笔试费(50元/科),发放《准考证》,具体方式视疫情情况见网上或电话通知。
4.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之比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组织、编制、人社、教育部门共同会商是否取消遴选名额。
凡报考人员报名成功视为同意:若遴选单位无相应岗位,自愿按照遴选单位岗位管理相关规定逐级低聘。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遴选主要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部分《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
2.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初定2022年4月16日,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见网上或电话通知。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二)资格复审
本次不设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纳入考察环节。
面试人选应按潼南区教委通知的时间在面试前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盖章扫描件发送到923743330@qq.com邮箱。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后续环节核实该人选不属于遴选范围或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可按进入面试人选规则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为说课。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考核时间不低于10分钟。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见网上通知。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该报考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任教教龄高者、获奖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牵头制定考察方案和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适岗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经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送拟聘公示所需材料,经复核后在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cqtn.gov.cn/bm/qrlsbj/)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遴选岗位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转聘)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遴选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遴选时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遴选资格或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遴选所有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在潼3年以上最低服务期。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凡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同意相应最低服务期约定。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遴选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潼南区教委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2344576128(潼南区教委),02344558378(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潼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4.潼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遴选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6.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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