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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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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9 17: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招聘对象及应具备的条件
  见招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且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具体根据岗位工作特点审核确定。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为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和毕业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6年5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应聘社会在职人员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毕业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尚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近三年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5月5日9∶00至5月12日18∶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照片(jpg格式)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所填信息将作为资格初审的依据。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招录机关资格初审之前,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再改报其他岗位;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初审的,可在2022年5月13日12:00前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参加初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后续复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考生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应在2022年5月14日18∶00以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聘岗位或者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5月1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的退还其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2年5月19日9:00-5月22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1.初试
  初试为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委托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综合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5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通知。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进入复试,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复试,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照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2.复试
  信息中心岗位复试包括专业测试和面试,其他岗位复试为面试。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能力考试方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信息中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硬件、计算机原理、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和复试相关安排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通知。入围复试考生按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放弃复试的,须提交放弃复试资格声明。考生将相应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和体检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信息中心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未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社会信用记录等进行核查。
  体检在我单位指定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3.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依规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通过报名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报考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及时关注网站查看考试安排等信息。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聘用的,应及时与我单位沟通,因不及时沟通对招聘工作造成影响的,将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四)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是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社区,按要求记入诚信档案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情节严重的,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不配合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023-67572514(工作日9∶00-11∶30,14∶00-18∶00)。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报名推荐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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