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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招聘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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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2 01: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受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委托,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保安公司),采用派遣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派往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2日至2004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三)限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且本人户籍地为重庆市铜梁区或本人、配偶、父母在铜梁区有固定住所。
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大专及以上学历是指:已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学历包括中专、高职、技校。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部分岗位特殊要求:岗位要求的性别、年龄、学历、经历、专业、技能等以各岗位的具体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1.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 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 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 见义勇为人员;
4. 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5.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九)注意事项

1.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在所有现场环节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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