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是经武隆区人民政府授权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2亿元。公司主要经营国有资产运营管理、股权投资、收购不良资产、融资担保、典当、融资租赁、融资、金融咨询等。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管理人员。
一、选聘职位(详见附件1)
1.重庆市武隆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干正职18名;
2.重庆市武隆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干副职6名;
3.重庆市武隆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二级)经理层副职4名。
二、选聘范围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
3.具有一定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前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基本资格
1.资产公司中干正职:任武隆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2年以上。
2.资产公司中干副职:应当具有3年以上武隆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工作经历。
3.下属子公司(二级)经理层副职:任武隆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2年以上。
4.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资产公司在编在岗职工除外),年龄截至计算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
5.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资产公司综合部经理35周岁(含)以下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上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资产公司综合部副经理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法务审计部经理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资产公司综合部经理、组织人事部经理应为中共党员;财务部经理应有中级会计及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法务审计部经理应毕业于法律相关专业并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立案审查,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正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报上一职级管理职位;
4.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2日。
2.报名地点:锦江竹苑8号楼14楼组织人事部。
3.报名时提供资料:
(1)《报名表》纸质件、电子档各1份(详见附件2);
(2)任职及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如《干部任免审批表》、任免文件、工作经历证明等,以上均须加盖所在单位鲜章);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备查验)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注册备案表的,需提供已整理的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中相应的学籍档案资料,加盖原单位鲜章;本人干部档案未整理的需由本人提供相关院校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及同意本人参加选聘的证明(资产公司在编在岗职工除外);
(5)近期1寸免冠照1张(蓝底)。
4.联系人:何金秀 联系方式:77770985,77770995。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3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反馈至本人,并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
(三)选聘演讲。
1.时间:2022年6月7日(周二)上午09:00
2.地点:公司14楼会议室
3.演讲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4.演讲要求: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根据意向岗位(可针对到具体某岗位),主要围绕岗位认识、个人优势、工作思路等方面发表竞聘演讲。
5.评委小组根据演讲者表现进行评分。
(四)确定推荐人选
演讲结束后,根据职数按1:3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并按相关规定报批。
(五)民主推荐和考察。组建考察组,拟定考察工作方案,按照国企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开展推荐推荐及考察工作。
(六)讨论决定。
1.公司支部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作出任免或提名决定。
2.公司经理办公会根据支部决定或者提名意见,作出任免决定。
(七)任前公示。对提拔任用的管理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程序进行任命。
(八)任职
1.新提拔的管理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对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的,给予调整岗位、降职或免职处理。
2.新提拔担任管理人员的任职时间,严格按照(武隆委组发〔2018〕60号)执行。
(九)备案审查
任命的管理人员按相关规定报区国资委备案审查。
五、工作要求
(一)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开选聘工作自觉接受纪委、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选聘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工作需要坚持“人岗相适”原则进行职数配备。
(四)原资产公司的管理人员如未报名参加本次选聘或选聘未成功的,将免去原有职务,根据工作需要重新定岗。
(五)公开选聘工作由组织人事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政策由组织人事部统一解释。
附件:1.管理人员职位情况表
2.公开选聘管理人员报名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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