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限男性。经综合考核后,确定聘用的人员与保山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保山市公安局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协助开展应急处突、巡逻防控、日常驻守等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户籍地在保山市。
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到2022年6月)。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5以上,身高1.6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脱贫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9.和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期未满的。
10.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12.有纹身或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人员。
1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录的。
14.保山市公安局认为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6月2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保山市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隆阳区永昌路366号,市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楼三楼3008室)。
联系人:蔡警官,联系电话:0875-2192150。
3.报名要求
(1)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严禁代报;
(2)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应届大学毕业生可推迟提交)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考生本人征信报告,现场填写《保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已经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时请自备口罩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并上交彩色免冠5分近照3张。
(二)资格审查
保山市公安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100米跑、3000米跑、俯卧撑、引体向上。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男子青年组体能考核参考标准执行。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素质测试综合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参与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由保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人员。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情形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但只在初次出现阶段进行一次递补。
1.体检。应聘人员在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政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1)原则: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程序及要求: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由保山市公安局派员组成审查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由当地村社、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到相关部门查阅本人人事档案。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合辅警条件的情形,以及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保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举报不实且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薪金待遇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另有适当待遇。
五、相关事项
(一)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同时建议关注“保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出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四)“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招聘各个环节。
(五)“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或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的地区的人员,需进行居家医学观察7天,并持第2天及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招聘工作场所。
(六)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面试前2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招聘工作场所。
(七)本次招聘工作由保山市公安局机关纪委、督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保山市公安局机关纪委电话:0875—2192204。
保山市公安局政治部电话:0875—2192215。
(八)本公告中以上、以下数字表述中均包含本数。
(九)本公告由保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提取码:cu9m
保山市公安局
2022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