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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优化我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和《通辽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通人社办发〔2022〕67号),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编制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公开招聘21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党群部门28名,政府部门18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其他岗位为普通岗位。
1.“项目人员”是指: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须取得高校毕业证)。
2.“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9日至2004年7月29日出生);
6.户籍条件:
服务地为通辽市的项目人员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户籍限制。通辽市外、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服务期满且具有通辽市户籍的“项目人员”,可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其他岗位户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岗位限制为库伦旗户籍的,应聘人员取得库伦旗户籍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29日(不含);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8.对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2022年7月29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截止到2022年7月29日,服务期满后超过三年或退役后(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 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9.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10.部分岗位的最低服务期限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11.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7月29日(不含)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ulun.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kulun.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475-4777564)。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8:30--7月30日17:30
交费时间:2022年7月29日8:30--7月31日17:3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8:30--8月11日17:30
交费时间:2022年8月8日8:30--8月12日17:30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中查询报考岗位报名人数;同时,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交费时间截止前可登录报名网站修改报名信息,但不可修改报考岗位。
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退还,若二次报名需重新交费)。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ulun.gov.cn/)上予以公布。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报名系统对应的“上传附件”选项中上传相应材料)。
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6.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于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审查通过;对于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交费并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2.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进行交费。考试收费120元(按照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87号文件规定,报名费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3.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上传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上传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须上传所在苏木乡镇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所在苏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在报名系统对应的“上传附件”选项中上传相应减免费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材料人员不予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考岗位被取消但已完成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自动退回。交费成功的考生请妥善保存此次交费订单号。
(四)笔试
1.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各为100分。
2.试卷种类及要求
应聘人员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应聘非“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类试卷,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试卷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分值各占50%,答题时用相应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4.政策加分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加分
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将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ulun.gov.cn/)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1.资格复审工作由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ulun.gov.cn/)另行公告。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的,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8)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4.报考公安机关岗位人员,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要求进行,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ulun.gov.cn/)另行公告。
5.资格复审通过后(报考公安机关岗位人员还需体能测评合格),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kulun.pzhl.net/index.php)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按照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87号文件规定)并打印《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ulun.gov.cn/)另行通知。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应聘非“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人员,面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类试卷,(应聘人员须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选择面试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与变更。)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蒙古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应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人员,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蒙古语言文字试题部分必须用蒙古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结构化面试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含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测试岗位应聘人员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总成绩计算方法
结构化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由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后体检机构要求复检的,以最终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
报考公安机关岗位人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ulu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库伦旗委组织部和库伦旗人社局进行备案。
2.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招聘单位依据库伦旗委组织部和库伦旗人社局的聘用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为五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服务期限的岗位要求在库伦旗范围内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包含试用期)。
3.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
(3)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纪律和监督
(一)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四)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资格审查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等引发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475-4777222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请应聘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考试前通过“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和健康通辽服务公众号、健康通辽APP申领“健康码”;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申领“行程码”,并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的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需提供纸质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ulun.gov.cn/)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不符合健康管理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ulun.gov.cn/)公布。
附件: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22年度库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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