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新华书店,成立于1947年9月1日。2006年,对全区新华书店和外文书店进行战略性重组,组建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成员企业20个,员工2000余人,总资产36亿元。
集团以教育服务、文化消费、现代物流为主要业务。多年来,集团严格遵守国家出版发行法律法规,坚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弘扬正版、诚信经营,在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集团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双效”统一,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七进”工程、送书下乡、全民阅读公益活动品牌化、规模化、常态化,“草原书屋”“彩云服务”“鸿雁图书悦读”计划等文化惠民工程社会影响深远。在坚守主责主业的同时,集团以市场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延伸产业链,拓展教育装备、教育培训、文创产品、互联网+等产业项目,为集团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21年成功上市,成为自治区文化产业“第一股”。
集团取得的成绩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荣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单位、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文化企业10强,旗下多家企业荣获全国及自治区先进集体、工人先锋号、中国最美书店等多项殊荣。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拓展,需面向社会公开猎聘下属子公司业务副总一名,现公告如下:
一、猎聘计划与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猎聘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下属子公司业务副总1人。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过硬,对党忠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熟悉相关业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勇于创新的改革精神、治企有方的领导能力、兴企有为的工作业绩及清正廉洁的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素质,无违法犯罪、不良从业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
(二)教育背景
获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从业资格要求
1、具备任职所需的业务能力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从事教材发行业务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
2、符合任职回避相关规定。
(五)其他
具有企业管理经验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的。
2.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应聘的。
以上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三、猎聘程序
本次公开猎聘工作各环节全权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面试、背景调查等程序进行。在任何环节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及审核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8日17:00时。
2.报名方式
点击公告下方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应聘材料。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或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所需资料
(1)身份证扫描件(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在线验证码30天内有效);
(3)报名条件所列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3.资格审查
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择优筛选的原则,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是否符合应聘要求等进行审查及筛选。通过简历筛选的将以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参加后续环节,未通过筛选的应聘者将不再单独通知。
(二)能力测试及面试
1. 能力测试。通过初步筛选的应聘者,第三方将通知其参加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公告信息。能力测试必须本人参加,非本人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 面试。通过能力测试的人员,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第三方组织实施,衡量评价应聘人员履行猎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
(三)背景调查及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由第三方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背景调查和体检。背景调查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及录用
对背景调查和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相关流程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视情况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我公司对应聘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有关材料复印件、照片不予退还。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将取消应聘者猎聘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成绩及获奖证明的;
2.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3.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二)我公司有权调整猎聘岗位和数量,录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单位和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我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猎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报名网站易招网(http://www.ez12333.com)和微信公众号“内蒙古人才网易招”公告,或电话短信进行通知,请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程序,视同弃权,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等事宜,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五)报名系统故障处理咨询电话:15540986996(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五、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猎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猎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对违反公开猎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