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用人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2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河间户籍或为河间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间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河间户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其服务地、服役地为河间的,视为具有河间户籍;河间公开招聘的在岗合同制教师,视为具有河间户籍。
5.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和资格证书等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河间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间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间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拟聘用人员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1日,以报名第一天为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普通类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网址:http://221.195.125.37:100(河间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8月2日上午9:00至8月6日下午17:00。
交费时间:8月2日上午9:00至8月7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河间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强烈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或《面试准考证》。
(二)开考比例
考生信息审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减少或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可调整到紧缺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由河间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调整情况于开考前公布。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8月12日9:00至8月13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http://221.195.125.37.100/),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四)考试
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由委托第三方政府考试测评机构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为分类考试(教育类和综合类),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占7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职业能力测验占5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2.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的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首页、户口本人页、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进行复审和信息确认(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未发放高校毕业证应提交就读大学的证明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及复印件;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为河间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河间公开招聘的户籍在外地的在岗合同制教师,需提供河间市教体局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考生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http://221.195.125.37:100(河间市人事考试网),查询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分到各组。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督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专业岗位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125.37:100)公布。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沧州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先上岗,后取证”阶段性政策报名,并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所聘用岗位要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期间不可离开工作岗位。
七、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八、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网站(河间人事考试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河间市纪委监委实施全程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河间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中共河间市委组织部:0317-3223568(负责党群系统)
河间市人社局:0317-3239317、3239309(负责政府系统岗位)
河间市教体局:0317-3278879、3278831(负责教师岗位)。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中共河间市委组织部
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