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汨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汨罗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名,其中高校毕业生51名(“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2021届、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2年汨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8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依此类推;
7.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尚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高校毕业生报考有执(职)业资格要求的医生、药剂、检验岗位,若未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证的,报名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汨罗市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发布。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手续办理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6日--8月18日17:00止,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登录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找到对应岗位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扫描上传以下相关材料原件。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2)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上传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均须在有效期内);
(4)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5)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行政公章。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②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
③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④未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⑤报名结束,报考人员应主动关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网上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
报名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考生报名材料。网上资格初审的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至8月18日17:30止。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网上报名结束或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考生须按承诺制报名要求,确保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考试。其中A、B、D类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C类岗位资格初审、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试
A类岗位考试方式:笔试+结构化面试;
B类岗位考试方式:笔试+专业面试;
C类岗位考试方式:专业面试;
D类岗位考试方式:笔试。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考。
1.笔试
A、B、D类岗位进行笔试,C类岗位不进行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A、B、D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汨罗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情况在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2)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时间为:9月1日至9月2日。
(3)笔试时间及内容。
A、B、D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022年9月3日上午9:00--11:00;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所有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和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10%,专业知识分值占90%),满分为100分。
(4)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类别分设(第一类为A类岗位和B类岗位,第二类为D类岗位)。第一类、第二类岗位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类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的内容。主要查验考生的如下材料:①准考证;②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④现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⑤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⑥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按承诺制报名要求,其材料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A类岗位、B类岗位、C类岗位面试对象和D类岗位体检对象。
A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其中A27、A28岗位比例为1:3)、B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C类岗位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汨罗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C类岗位所有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均为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D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1:1比例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体检对象。
3.面试
A、B、C类岗位进行面试,D类岗位不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分值与形式。面试分值为100分。
①A类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
②B类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面试。新闻记者岗位主要测评考生新闻记者专业能力水平。
③C类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专业工作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
④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于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评分的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成绩合成
A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C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D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A、B类岗位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及时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站(http://www.miluo.gov.cn/rsj/)公示3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示结束后,考生可在两日内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
(3)同分处理办法。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
A、B类岗位:①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②再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名;③仍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C、D类岗位:①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名;②再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和公示
1.考察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2.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3.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七)递补规定
1.综合成绩公布后,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可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2.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都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公布。
(八)聘用手续办理
1.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2.按规定程序到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3.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4.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应聘期间手机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的公告、通知,否则错过了时间节点和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5.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汨罗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30—3382890
汨罗市人社局事管股:0730-3382882
监督电话:
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13974052060
本公告由汨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