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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市教育局“学前教师”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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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9 18: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司法厅关于实施“学前教师”“城乡社区”“乡村医生”“司法协理”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的通知》(宁教学〔2022〕127号)精神,现将中卫市教育局2022年“学前教师”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个人志愿与组织派遣相结合。

二、招募数量与岗位、服务期限

中卫市教育局2022年“学前教师”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10名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2年。

三、招募对象及方式

(一)招募对象。2022届宁夏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籍毕业生。

(二)招募方式。从2022年宁夏“三支一扶”招募落选的考生(不含招募过程中放弃人员)中按照考生意愿、招募条件和“三支一扶”笔试成绩择优录取,“三支一扶”招募考试笔试同分情况下优先录用报考沙坡头区“三支一扶”人员。

四、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学前(幼儿)教育类、小学教育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五、招募程序

按照公开计划、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8:30时至8月14日18:00时。考生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超过规定时间报名的不予认可,以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3.报名程序

(1)填写报名表。按照公告要求填写《中卫市教育局2022年“学前教师”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报名表》(见附件),报考者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产生的责任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2)报考者将报名表和“三支一扶”笔试准考证建立压缩包,以“服务项目+姓名”方式命名,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zwsjszp8650@163.com。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中卫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反馈报考者。报考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反馈。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同时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此表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的资料,请报考者注意留存)。

(二)资格复审

中卫市教育局会同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项目招募人数,按照“三支一扶”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8月18日前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三支一扶”笔试准考证,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供幼儿园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可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三)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进入体检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受检人承担。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体检组织方同意,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布结果

招募结果2022年8月22日前通过中卫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派遣上岗

根据资格复审、体检结果,由中卫市教育局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向自治区教育厅备案。8月31日前派遣拟招募人员到岗参加服务。

六、岗位递补

(一)在资格复审、体检阶段,因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我市“学前教育”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照“三支一扶”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最终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待遇保障和激励政策

(一)“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间以每人每年4.5万元标准给予补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服务证书。

(二)服务期内的“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研究生等各类公开招考、招聘。

(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

(四)“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的,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的,可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引领行动,享受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募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要求,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报考者要注重个人诚信,报考时应按照要求,完整、真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募资格,上岗后发现的,除退回已领的生活补贴等,视情节追究个人有关责任。

(三)报考者填报的联系电话需准确,并保持畅通。如因电话不通畅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0955-7028650


中卫市教育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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