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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赣县中专学校和特教学校招聘专业课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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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7 18: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赣州市赣县中专学校和特教学校考核招聘专业课教师公告


根据2022年7月29日发布的《赣州市赣县区中等专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公告》,经2022年8月15日的笔试后,报考赣县中专学校,除有一个岗位有1名考生达两科60分及以上合格线外,其余岗位考生无人报考或笔试成绩两科未均达合格线的要求,无人进入面试。因赣县中专学校对上述岗位急需用人,根据《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赣市人社发[2017]32号)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赣县中专学校短缺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赣县区中专学校专业课教师6名。岗位条件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等各类项目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招聘岗位、专业、年龄、学历要求
1.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3.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2)大专学历毕业生报考须持有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获得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举办的省级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报名截止日前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 8月18日8:30—2022年8月21日下午17:30。
地点:赣州市赣县中等专业学校(地址: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燕塘北路区委党校旁)综合楼三楼。现场报名不收取考试报名费。有关咨询电话:13607075499(王老师)。
2.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核对准确后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报名资料
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省级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2)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2寸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
4.填报信息和打印准考证
现场报名初审合格人员登录“赣县区智慧人才招聘服务网”填报相关信息。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于8月22日8:30-17:30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面试(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直接考核面试
1.面试采用直接考核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所有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入闱考察、体检环节。
2.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岗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3.直接考核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有关事项敬请关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赣县区智慧人才招聘服务网、赣县区人社微信公众号、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相关内容。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聘学科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教学能力、心理素质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时,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四)体检
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学科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出现体检人员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时,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有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及区政府备案并报区政府印发抄告单,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在公示环节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六)签约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科体局开具调档函,档案经区人社部门审核,再由区教育部门组织签订聘用协议(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所有岗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不足5周年的,按每少一年10000元的标准向区财政专户缴纳违约金。
(七)聘用
签约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带好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到签约学校上岗,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等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报名、考试期间,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考生应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赣县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我省、我市、我区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州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州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考前14天起,所有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做好健康监测。
4、境外、省外来(返)赣州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10天抵达境内;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进入赣州时间。
5、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6、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答题期间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7、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4)健康码显示为红码的人员。
(5)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来(返)赣州后未完成“三天两检”人员。
(6)健康码黄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考前48小时内出现“十大症状”(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或者其他情形,经现场专家评估、考点综合研判不宜参加考试人员。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已返赣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规范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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