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扎龙保护区科研监测、鹤类繁育和湿地资源管护工作,补充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市委编委核准,黑龙江省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齐齐哈尔市扎龙保护区科研宣教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拨款。负责保护区湿地生态方面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负责湿地资源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为生态保护提供公益科普服务;为公众提供生态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开展保护区湿地资源监测,为保护区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二)扎龙保护区管护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部分补助。负责扎龙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管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保护区破坏自然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配合做好科研监测、观测和野生动物救护工作。
(三)黑龙江扎龙鹤类繁育和野化区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非财政补助。负责承担鹤类繁育野化等种源保障工作;负责保护丹顶鹤等珍禽救助、管理及再生野化工作;负责保护区陆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扎龙)监测站具体工作;负责伤残丹顶鹤等珍禽救护行业饲养指导负责丹顶鹤等珍禽疫源疫病防护和宣传。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黑龙江省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3.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18日;
4.根据人社部发〔2021〕82号《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黑龙江省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近3年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黑龙江省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2-6666010。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压缩后以文件名“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代码”形式,上传至报名指定邮箱,由黑龙江省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结果由省扎龙管理局以电话形式向报名者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
2、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9日9:00至 8月31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事宜。
3、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需上传(携带)材料
(1)《2022年黑龙江省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黑龙江省政府报考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休证原件,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告人数上应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则调整招聘条件,并发布补充公告;
(4)2022年毕业生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明、学位证、报到证,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现场确认、笔试、面试等相关信息请详见黑龙江省扎龙管理局公众号,不另行通知;
(6)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采取抽签方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低于60分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1)符合省政府优先聘用政策的;(2)笔试成绩高的。
(三)考核与体检
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齐齐哈尔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兑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职数设置等情况确定。
(三)最低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黑龙江省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黑龙江省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