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基层警力,确保我市社会秩序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 招聘职位: 1.勤务辅警31名,限男性; 2.文职辅警3名,其中男性1名,从事新闻宣传工作,能独立完成视频剪辑、新媒体文案编辑,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女性2名,从事内勤工作。 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限利川市户籍或取得利川市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6月30日)。 3.勤务辅警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文职辅警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其中勤务辅警170cm及以上,裸眼视力4.8及以上,文职辅警男性170cm及以上,女性158 cm及以上,矫正视力4.8及以上;体型端正,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体重要求:15%≤〔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2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5.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步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14日17:30)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利川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及应聘资料,扫描、压缩、命名文件(姓名+电话号码),上传邮箱 3376206219@qq.com 。政审时审核所有报名资料原件。 应聘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所要求的退伍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驾驶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认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n /xlcx,需附查询结果页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审核后,邮件回复报名结果。 (二)体能测试(6月16日9:00)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详见附件2)进行体能测试,报名通过的应聘者携带身份证,自备运动装备参加测试。 测试地点:待定。 测试内容:1000米跑/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三项均通过为达标,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6月18日 9:00-面试完) 面试地点:市公安局三楼报告大厅。 要 求:为确保安全,所有面试人员先到医院进行新冠核酸检测。面试时携带身份证、检测结果,凭绿码测体温后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内容:百分制方式计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知识。 加分情形:为充分体现优秀退役军人优先招聘原则,对其予以适当加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获得营级及以下表彰奖励一次加0.5分,获得团师级表彰奖励加1分,获得军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加2分,同一事件受到不同层级表彰奖励按最高的加分。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成绩。 成绩公示:在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考生成绩。 (四)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自费参加体检。 体检地点:待定。 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相关标准执行。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各辖区派出所完成,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人民银行查询本人征信记录,政审不合格或征信记录不良的不予聘用,空额人员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利川市公安局依据政审结果,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利川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培训合格后,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符合转正条件者继续履行合同,不符合者解除合同。 三、工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就餐、服装、住宿(特警大队及派出所辅警人员)等; 3.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探亲假等国家规定假期,按照《利川市公安局请销假管理办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标准执行; 4.享受市局从优待警相关政策。 (二)工资薪金 1.薪资:根据《利川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及考核实施办法》实施,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特岗津贴、加班工资、生活补助、工龄工资、辅警衔工资、服装费、年终奖、公积金等十部分构成; 2.社保:包含五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具体标准按照当地社保标准执行; 3.年终根据工作表现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优秀发放奖金,薪酬待遇随工作年限、岗位、辅警衔等逐步递增。 四、其他事项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现的职位空缺,由该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对象;此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公安局出现辅警岗位空缺,可从中递补。 本公告由利川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请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黄先生:13972402233黄女士:18371806123(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利川市公安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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