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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通化集安市事业单位(含专项)招聘16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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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4 18: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2年集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集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涉及事业单位59个,岗位125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66人,本次招聘岗位计划中,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计划114人(岗位序号:1号—76号),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52人(岗位序号:77号—125号)。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集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3日—2004年8月2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8月2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报考限户籍职位的人员,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即:2022年8月23日(含)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户籍,且户籍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能发生变更。在大中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学前的户籍为集安市的,仍可视为集安市户籍。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学科,并依照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要求报考相应岗位,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
4.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单中体现的学段、学科,并依照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要求报考相应岗位,成绩单不能体现学科的可报考不限学科(但应符合相应学段)的岗位。通过招聘的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办理聘用手续时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在读的非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不可报考本公告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打印报名表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上午9时至2022年9月7日下午3时。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jlrcks.com.cn),选择“集安市公开(专项)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jpg格式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22年9月5日上午9时至2022年9月7日下午4时。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9月7日下午4时,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7日下午4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时间:2022年9月5日上午9时至2022年9月7日下午5时。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收费60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linja.gov.cn/)后续发布的笔试通知。
(六)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2年8月份,即到2022年8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linja.gov.cn/)后续发布的笔试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一科,各岗位科目详见附件1。其中教育专业笔试科目范围为《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教学法);卫生专业笔试科目范围为《卫生专业知识》(包括病理学、生理学、解剖学);其他岗位笔试科目范围为《通用知识》,详见《2022年集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大纲》(附件2)。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2年9月13日前,携带经入伍地武装部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通过并盖章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集安市政务中心307室),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5.《集安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请进入面试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之前,应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4.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等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聘人选
考试总成绩发布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其他情形由人社部门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招聘的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转。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集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linja.gov.cn/)
(二)考务网站
集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linja.gov.cn/)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通过考务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咨询电话
1.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1中“咨询电话”一栏。
2.人社部门电话:0435—6224240(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22年集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2年集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3.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4.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
5.集安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注意事项
6.集安市代课教师教龄确认表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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