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就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关于推进落实困难高校毕业生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第三批)的通知》要求,现面向西夏区公开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18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面向西夏区辖区内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西夏区户籍),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安置程序、岗位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发〔2022〕4号)执行。
三、招聘期限及岗位服务范围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自主择业。主要安置到西夏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岗位。
四、申报流程
本次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由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岗位安置经个人申请、镇(街道)初审、用人单位面试、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申请。符合安置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社区民生服务中心报名、提出申请。
(二)审核。由户籍所在地镇街民生服务中心对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的,报西夏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认定。西夏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推荐至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用,并向西夏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送入职资料,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岗前培训、办理招收备案等上岗手续。
五、工资和社保补贴补助标准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待遇执行银川市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人/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根据属地管理要求,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是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应做好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勤工作。从聘用之日起,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处罚内容。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工作日9:00-18:00)
2.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镇街民生服务中心
请符合条件且有就业需求的2022年度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镇街民生服务中心报名。
3.报名联系电话:
西花园路街道办事处:0951-2175867
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0951-3871012
朔方路街道办事处:0951-8553575、0951-8553566
怀远路街道办事处:0951-5097167
文昌路街道办事处:0951-3871066
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0951-8512346 、18100956210
宁华路街道办事处:0951-2057211
镇北堡镇人民政府:18095168588
兴泾镇人民政府:0951-2171062
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951-2078289
银川市西夏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