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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丹江口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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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6 18: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丹江口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救援力量,提升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收专职消防员10名,其中消防车驾驶员3名,战斗员5名,通讯员1名,接警员1名。主要从事一线执勤和灭火救援等工作,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退役军人享受优先招聘、重点培养、累计工龄等优待政策,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
3、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5、政府专职消防员仅招收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战斗员、通讯员年龄18至35周岁,驾驶员可放宽至40周岁(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需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龄大于5年)。
6、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有车辆维修、驾驶证C照以上、工程技术、通信、体育等专业技能(具有相应资质)、能够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懂新媒体编辑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2022年8月25日。
2、报名截止时间:招满为止。
3、报名地点: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队(水都大道)值班室。
咨询电话:0719-5210482。
4、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①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驾驶证和其他证件的复印件和原件;②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片4张;③携带《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需自行打印,详见文末附件);④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⑤征信报告;⑥无犯罪记证明;⑦出具体检报告。
(二)初试:
招录方式按照体能测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程序进行。测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占40%、技能测试30%、面试占30%。体能测试、技能测试考核的科目由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队视情况而定。初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集中培训:
初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1-2个月的集中培训,并进行考核。
(四)签订合同:
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24小时驻勤制,采用轮休制,工作5天休息2天,具体方案由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另外,按照《劳动法》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带薪年休假。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人,正式签订合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3700元以上/月,并根据工作年限进行适当调整。
(三)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社会保险。
五、其他福利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
(二)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免费发放服装、被装。
(三)工作期间,按照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规定,其本人和直系亲属享受看病就医相关优待政策。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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