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院搬迁即将投入使用,为保障新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高层次及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采取面试加考察形式。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招聘岗位详见《铜川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具有能够胜任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截止2022年9月16日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年龄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以《铜川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公布的要求为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经受过开除处分;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铜川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8:00至2022年9月23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报名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报名资料包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身份证号码。具体如下:
(1)如实填写《铜川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承诺书》(附件3)各一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有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4)公立医疗机构在编人员须提供同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用人单位出具,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3.报名邮箱:3432264813@qq.com。
咨询电话: 0919-4189330
13571564362 18829193900 李老师 陈老师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铜川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全过程,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招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9月30日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领取地点:铜川市印台区北关东街19号,铜川市妇幼保健院急诊楼三楼人事科。
(四)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铜川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实施,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
1.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依据面试成绩,在65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面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拟引进资格,并告知理由。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在65分及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应聘人员应当进行考察,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铜川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公示无异议的,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由医院办理事业单位编制和工资、社会保障、聘用协议等手续。
3.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薪酬待遇
1.引进人员统一使用铜川市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待遇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
2.提供各种进修、学习机会。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于人员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对报名等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招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工作中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铜川市妇幼保健院: 0919——4189330
铜川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