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全职博士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www.qqhru.edu.cn/)。
二、招聘计划
详见《齐齐哈尔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计划表(二)》(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3.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
4.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5. 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适当放宽。
6. 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适当放宽。
7. 2023年7月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 同时满足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 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 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 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12月31日。
2. 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zhaopin@qqhru.edu.cn。
3. 报名提交材料
(1)《齐齐哈尔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信息表》(附件2)。
(2)《齐齐哈尔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政审表》(附件3)。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信息表(附件2)、政审表(附件3)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基础理论知识、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
3.考核方式: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科研报告、学术报告、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合格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www.qqhru.edu.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优秀博士
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具有稳定的研究领域和学科方向,学术思想活跃,在本学科取得突出的创新性成果;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青年人才。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认定为优秀博士。
优秀博士聘期六年,聘期内给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6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63万元的优厚待遇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其中:
1. 安家费不低于30万元;
2. 可连续享受六年生活补贴不低于3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8万元;
3. 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3万元;
4. 可连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不低于2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2万元;
5. 经学校研究后,可直接聘为副教授七级岗位或教授四级岗位,聘期3年;
6. 若为已婚博士,学校可提供过渡房,期限3年;
7. 根据实际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二)博士
博士聘期六年,聘期内给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0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48万元的优厚待遇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其中:
1. 安家费不低于15万元;
2. 可连续享受六年生活补贴不低于3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8万元;
3. 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3万元;
4. 可连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不低于2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2万元;
5. 若为已婚博士,学校可提供过渡房,期限3年;
6. 根据实际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六、有关说明
(一)聘用人员具有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人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不能提供以上材料或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2)2738728
电子信箱:zhaopin@qqhru.edu.cn
地址: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
邮编:1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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