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省管理局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青政办〔2012〕192号)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考录人数。此次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5名。
(二)考录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范围。(本次编外聘用岗位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1.森林资源类:1名
2.汉语言与文秘类:1名
3.植物生产类(植物保护、草业科学专业):1名
4.测绘类(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制图技术、地理信息系统专业):1名
5.社会学类(社区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1名
6.动物医学专业:1名(工作地点在祁连县)
7.畜牧兽医专业:1名(工作地点在祁连县)
8.饲料与动物营养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1名(工作地点在祁连县)
9.工程造价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1名
10.生物科学类、播音类、主持类、化学教育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空乘专业、园林专业:3名(工作地点在门源县、祁连县)
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名
12.资源勘查工程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1名
13.新闻传播类(2年以上工作经验):1名
(四)条件。
1.爱岗敬业,工作细致,性格开朗,热情大方。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后出生)。
5.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畜牧兽医专业、饲料与动物营养专业、工程造价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以上学位。
6.无不良嗜好。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3.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列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5.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7.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将不予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者须如实填写《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在报名期限内,报考人员根据发布的相关条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照片)、毕业证扫描件(照片)、所获得的相关证书扫描件(照片),以及教育部“学信网”上统一验证的学历证明和《青海省林业草原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上述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qlsgjgyglj@163.com)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资格审查工作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省管理局)负责,并向报名者作招录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报名邮箱:qlsgjgyglj@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8:30至9月21日18:00。
三、面试
1.以面试成绩确定聘用人员。
2.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以及专业有关情况。
3.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省管理局)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考察,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个人诚信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曾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依法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空缺可按考试成绩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林草信息网、青海林草公众号、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省管理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视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办理。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关注青海省林草信息网、青海林草公众号、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公众号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二)疫情防控。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内启动体温监测,并通过“信康码”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考生应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后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消毒工作及身份核验等程序,并携带手机出示个人“信康码信息”(绿码),“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信康码”非绿码、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还需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并取消招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971-6365309
联系人:赵老师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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